关于提升住宅小区管理水平的建议 加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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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湾沚镇组
十九大报告强调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持续推进,住宅小区管理提上了社会治理议事日程。面对转型发展过程中众多社会治理困惑和矛盾,我县在加强住宅小区管理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目前全县住宅小区管理水平仍然与人民对美好安居生活需求、与十九大提出的共建共治共享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基础配套设施跟不上居民需求。大多数小区建设时没有配套电动车停车棚,电瓶车没有地方充电,高空私拉、乱接电线现象严重,安全隐患大。安置小区大部分地下车库因基础不完善无法使用,导致停车难、秩序乱。同时,在质保期范围外的物业维修基金启动程序复杂,加剧了矛盾激化。 (三)业主自治意识不强。住宅小区业主缺乏共建共治共享意识。部分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明显,主要表现在履职地位、履职能力有限。一些业主对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多,不清楚自己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造成一些复杂性的问题无法顺利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有些业主花钱买服务的意识淡薄,对物业消费准备不充分,参与意识差,对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履行不够,稍有不如意就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费难以收取,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造成小区管理差、收费难的恶性循环。 (四)物业服务专业市场发展落后。缺乏一批懂经营、通技术、业务精的物业管理专业化队伍,很多物业管理公司仍处于家庭式的粗放型经营状态,开展和提供的服务项目单一,公司财务收支透明度差,运作机制不规范、队伍素质不高,服务质量差、效率低,造成业主与物业公司关系紧张。 (五)属地管理职能还需强化。尽管全县住宅小区物业全面落实了分级属地管理,但属地管理模式尚处于探索阶段,加之镇村(社区)对小区管理经验不够、从事物业管理干部配备不足等原因,小区管理工作仍然千头万绪,需要着力解决的难点问题很多。 (六)依法监管的合力远没有形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治理问题,仅靠镇村和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是远远不够的。具有法定职责的城管、公安、环保、消防、市政等各职能部门监管机制尚未建立,制约了住宅小区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建议和对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实践也充分证明,城乡社区的服务与管理能力越强,社会治理的基础就越实越牢。因此,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住宅小区,就必须建立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格局。 (一)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推动住宅小区长效化管理。完善属地各镇“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业主参与”的小区管理体制,镇、村、社区要主动接轨小区管理,全面提升小区管理履职能力,建立健全小区管理机制,制定健全的村居物管站、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考核管理办法,实现“三位一体”考核,系统解决群众对小区物业服务和环境提升的需求。 (二)实行分类管理,全面提升小区环境。各类住宅小区的情况各不相同,住户中业主群体的收入、职业、年龄结构也不相同。因此,应加强在分类分级管理上的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方式。开发类小区以“治”为主。通过筹建和改选小区业主委员会,搭建小区管理基础。建立完善的业委会工作保障机制,充分调动业主委员会工作积极性,充分协调好业主和小区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促进业主自治。对小区内存在的属于开发商遗留问题要依法维权,对小区内基础设施不完善的要按程序启动物业维修基金。安置类小区以“建”为主。加大改造整治力度,正视城镇化发展进程中遗留下来的问题和矛盾,对安置小区内存在的房屋质量、公共基础设施陈旧等问题,要加大县镇两级政府性投入,并列入年初财政预算;同时,正确引导安置小区居民的物业服务观念。商业门面、市场类小区以“建管并重”为主。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实行业主自治管理的基础上,县、镇政府要加大监管和指导。单位代管类小区坚持单位主管、政府支持、社区参与的原则,引导业主共同参与管理。零散居民点推行政府投入、社区管理、居民自治,重点改善下水堵塞、道路破损、路灯不亮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持小区的基本人居环境。 (三)广泛深入宣传,引导业主主动参与小区管理。加强物业管理普法宣传,利用公益广告、宣传栏、网站、文体活动等形式,结合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高小区业主履行义务和维护权益的意识。加强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及培训,对不能正常履职的业主委员会进行改选,大力支持和配合业主委员会工作,逐步推动业主委员会承担起小区管理工作。动员居民共同参与小区管理,自觉履行业主义务,依法维护业主权利,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小区环境。 (四)加强行业培育,提高专业市场服务水平。完善物业公司准入机制,通过市场竞争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落实物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注重对物业企业员工的岗位培训,实现物业管理服务的专业化。探索引入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引导物业行业由原来的“做好”提升到“做精”,由“维持运转”提升到“树立品牌”,激发物业公司增值服务理念,附加提供特色化服务项目,真正实现便民利民。 (五)探索联合监管,推进执法进小区。建立物业管理县镇联席会议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考核,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物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难点问题,采取专项执法、联合监管,避免多头管理或都不管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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