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768365.com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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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4日县政协七届三十一次主席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发挥县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界别、各专门委员会、政协委员围绕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县政协办公室内部刊物《社情民意》,不定期向省、市政协、中共芜湖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县直单位、镇党政机关、有关部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为促进我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第四条 人民政协要运用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密集的有利条件,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原则:抓住重点,着重收集和报送带倾向性、普遍性的重要情况、意见和建议;体现特色,重视反映其他渠道不易反映、难以得到的社会情况和群众意见;真实准确,坚持实事求是,原原本本地反映各种意见和建议;讲求时效,力求快报,急事急报,必要时跟踪连续报送。 第五条 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政协委员要密切联系群众,重点联系本界别群众,深入了解民情,充分体察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第六条 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县政协办公室和各专门委员会的重要职责。办公室和各专门委员会要在组织会议、政协委员视察、专题调研、提案等项工作中,收集、整理政协委员反映的重要情况和意见、建议。 建立特邀信息员制度。按委员活动组,每组聘请1~2名政协委员为特邀信息员。同时聘请若干名热爱信息工作的人士为信息员。 第七条 维护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及无党派人士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民主权利。同时支持特邀信息员的工作。 第八条 加强与省、市政协以及兄弟县(市)区政协信息工作的联系,争取省、市政协的指导,学习先进经验,提高信息工作水平;加强与参加政协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社情民意工作的联系,并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以保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安全、快捷。 第九条 www.768365.com办公室有关科室负责社情民意信息的收集、编辑、报送、反馈,以及有关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第十条 由县政协办公室主办《社情民意》。 第十一条 县政协办公室要重视社情民意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培训,表彰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开展信息工作创造条件。 第十二条 本规则自主席会议通过之日起实行,由县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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