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768365.com关于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出席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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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17日县政协七届十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以下简称全体会议、常委会议)是人民政协高层次的协商会议,也是政协委员、常务委员(以下简称常委)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为加强政协组织自身建设,提高会议质量,严肃会议纪律,规范请假办法,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如下规定。 一、政协委员及常委要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参政议政的自觉性,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按时参加政协全体会议和常委会议。 二、建立政协委员及常委出席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签到通报制度。 (一)政协委员参加全体会议期间的每次大会,持《签到证》在大会入口处签到;参加全体会议期间的分组讨论时持《签到证》在本小组签到。政协常委出席常委会议时,在会议入口处签到,并按席位卡就座。 (二)政协委员参加全体会议和常委参加常委会议的出席、请假和缺席情况,由县政协办公室每年根据签到统计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全体政协委员、常委和各有关方面通报。 三、政协委员及常委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委会议,按以下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一)政协全体会议请假 1、会议全程请假。一般在会议召开前三天,向县政协办公室以书面方式请假,说明请假原因,并经大会秘书长批准。 2、会议期间请假。全体会议,向大会秘书处以书面方式请假,并经秘书长批准;小组会议,向本小组召集人请假,并经批准。 (二)政协常委会议请假 1、会议全程请假。一般在会议召开前两天向县政协办公室以书面方式请假,说明请假原因,并经主席批准。 2、会议期间请假。以书面方式向主席请假,并经批准。 四、政协委员及常委无故缺席或全程请假全体会议、常委会议,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届内,政协委员一次无故全程缺席或两次全程请假政协全体会议(含委托他人报到或只报到不参加会议),由县政协领导对其进行谈话。谈话后仍无故缺席或全程请假政协全体会议,县政协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按规定程序在相应界别进行调整。 一届内,政协常委累计四次无故全程缺席或累计八次全程请假政协常委会议,由县政协领导对其进行谈话。谈话后仍无故缺席或全程请假常委会议,县政协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按规定程序在相应界别进行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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