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政府建立专项资金用于农产品品牌申报补贴和宣传
编辑日期:2007/6/21  作者:洪为旺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提案人:许观松
理由和办法:
   农产品由卖方市场走向买方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农产品不仅面临国内市场竞争,而且也面临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农产品市场竞争,归根到底是农产品科技含量的竞争、质量的竞争、品牌的竞争。
   近年来,为积极探索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新途径,我县创造性地实施了以选择一批农业致富示范户作为“酵母”的“酵母”工程,形成了一大批名特优农产品资源。如双丰牌大米、水韵牌青虾、埭南的金丝瓜、源生牌系列锅巴、六郎的河蟹、清水河苗木、新丰的花生、周老五薯干、鸩兹牌大米、鸩兹牌色拉油、双扶牌麻油、味思达高级烹调油、龙垠蚁酒、老梁粉丝、政和的年糕、湾址的淹菜、春盛牌全价配合饲料、清水的贝宝蛇油膏、和平的珩琅翠芽等。这些产品充分展现了芜湖县农产品的特点和技术含量。但这些品牌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普遍不高,突出表现在:一是企业品牌经营意识不强,叫得响的品牌和名牌不多;二是缺乏宣传,宣传广告严重滞后;三是品牌数量少,规模小;四是农产品包装档次低,缺乏科技和创新后劲;五是农产品标准意识不强,无公害农产品少、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没有。为此,必须发展品牌规模经营,实施品牌战略。通过创立品牌、宣传品牌、保护品牌,大力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档次和技术含量,尽快形成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的名牌农产品。
因此建议:
   1、县乡政府要加大农产品创品牌政策、科技和资金的扶持力度,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品牌申报补贴和宣传,主动培植在当地有影响的拳头产品,大力组织宣传。
   2、对于企业、协会申报并获得省名牌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农博会名优产品、省农产品著名商标的每项补贴人民币5000元,申报并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使用标志的按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贴。
   3、鼓励企业自己做产品宣传产告,在省级以上的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做产品广告的按40%给予补贴。
县农委办理情况:
   你好,现将《建议政府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农产品品牌申报补贴和宣传》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实施科技兴农,促进农民增收
  农委作为县政府的职能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农村稳定、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中心,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大力推广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积极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发展农业生产,壮大龙头企业,工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全力实施农业“酵母”工程和“信息入乡”两大富民工程,强化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城郊型经济大发展,使农业结构明显优化、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逐步增加、农村社会保持稳定。
   二、实施品牌战略,组织企业参展
   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受市场冲击很大,高产量不一定有高收入,部分农产品相对过剩,农民增产不增收现象仍然存在,因此必须靠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解决部分农产品相对过剩问题,实现农民增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农产品到商品的一跳,必须要有品牌,安践证明:优质农产品品牌越响,市场的竞争力就越强,市场回报率也就越高。为此,县农委在农产品宣传上做了许多工作,组织本县龙头企业去北京参加世界农产品博览会、去上海参加安徽名优农产品展示交易会,去合肥、芜湖等地参加各种会展,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三、制定奖励办法,实施品牌战略
   经县政府第八次县长办公会议同意,《芜湖县新产品、名牌产品、著名驰名商标奖励暂行办法》,从2003年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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