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议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的提案
编辑日期:2008/1/14  作者:县政协办公室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案 号:159
提案者:王平
案 由:建立全县打击违法建设长效机制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快速推进,城市化不断提高,重点工程多,征拆任务重。由此,一部分村(居)民受到利益驱动,打起了违建生财的主意。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保持高压态势,但抢建之势一时难以遏制,稍有不慎,就会造成连片抢建,法不治众,严重地影响了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此,县政府应综合城建、土地、规划、市容、各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完善村为主机制,从而实现既遏制抢强苗头,又断违建生财的后路。

县市容管理局办理情况:
    一、针对该提案,我县已出台了《芜湖县查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和《芜湖县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两个文件中明确了建立查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完善了管理制度,同时也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的相关责任。


    二、为了大力宣传和贯彻《芜湖县查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和《芜湖县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自八月份以来,县市容局高度重视,县电视台和报纸等媒体上宣传播放查处违法建设的精神,通过媒体的力量来让百姓知晓打击违法建设绝不手软,从而遏制违法建设的猖獗势头。同时,召开了全县查处违法建设动员大会和再动员大会。会后,开展了建筑物普查及违法建设自查活动,彻底查清全县所有建筑物的情况,发动单位、党员、干部带头自拆,对拒不自拆的再组织强拆,分步消化已建成的违法建设。


    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人对违法建设的现状高度重视。并明确一名常委负责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同时立即在全县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打击违法建设的活动,为了配合查违工作,各镇已于八月份成立了市容办,组建了专业队伍,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着力解决有人办事、有人管事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镇、村(居)委会基层组织作用。另外,坚持属地管理,村为主的机制,要求各职能部门积极主动地参与管理,参与打击,把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实行严格考核,使查违工作日常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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