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户外广告整治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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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号:84 提案者:董晖 案 由:关于加强户外广告整治的建议 目前,随着我县经济快速发展,第三产业日渐发达,各种户外广告大小不一,高低错落。城区内外广告不一样,同一条道路上的广告也不一样,同时路灯杆上还悬挂各种彩旗和广告条幅,曾多次出现灯杆歪倒现象,安全隐患较多。为此特建议: 1、对沿街老广告应统一规格,限期整改,做到整齐划一。 2、对新建小区沿街门面,按规划要求制作,安装户外广告。 3、对路灯杆上的广告,应按规划要求进行设立,不可在两灯杆之间过街横拉广告条幅。 4、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切实把好规划关、管理关。 县市容管理局办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规范设置活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芜湖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芜湖县户外广告位使用权出让办法》。同时,结合我县具体情况,我们委托芜湖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芜湖县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规划》。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划方案为芜湖县户外广告的管理工作提供可操作性依据。目前,我们正依据上述法规和方案,加大力度,进行县城户外广告整治。 一、我县户外广告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户外广告林立是一个城市社会经济繁荣的标志。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和经济快速发展,我县户外广告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全县具有广告发布权的广告经营单位近20家,采用新媒体、新材料、新技术的各类户外广告纷纷出现。经统计,城关地区范围内主干道现有屋顶广告牌100余块,墙面广告牌150余块,绿化带箱广告130余块,路灯旗杆广告牌700余块,沿路较大路牌10余块,沿街店招2000余块(其中芜湖路近600块),繁荣的户外广告已经成为活跃流通、引领时尚的一大景观,营造了现代城市的文化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的精神文明建设。但目前我县户外广告在出现“繁荣”的背后,存在着缺乏管理和规划,而导致户外广告参差不齐的现象,这已成为城市的“顽疾”,不仅影响县城景观和整体风貌,甚至影响交通和行人安全,主要表现在: 1、管理少,不规范,效果参差不齐。《芜湖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芜湖县户外广告位使用权出让办法》出台于2007年下半年,《芜湖县城户外广告设施规划》汇编于2008年5月份。由于在这之前,疏于管理,缺少统一的广告规划和设计标准,造成目前城关广告牌设置过多、混乱,店招大小大一,高低不齐,与周边环境不协调,影响了县城整体美化效果。 2、质量差、档次低,存在安全隐患。大部分广告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领个执照租个门面就经营,设计、制作水平偏低,加之大部分经营户都是租用门面,不愿在广告牌、店招上投入较大资金。因而所制作的户外广告不规范,档次低,广告设施的材料及制作工艺水平也很低,部分户外广告粗制滥造,加上长期风吹雨淋,破损严重,已存在安全隐患。 3、把关不严,机制不全,难以形成合力。根据有关规定,工商部门是户外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负责户外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及内容审查,规划部门负责广告设施的设置规划选址、定点和技术管理,而市容部门是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申请统一管理和监管。可目前对户外广告的管理只是市容部门一家,部门间相互配合力度还不够,规范有序的户外广告管理和齐抓共管局面尚未真正形成,少部分经营户仍缺少报批意识。虽然有关《办法》对违法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有依法组织拆除的规定,但对未经审批、乱设置、明显影响市容市貌的沿街店招拆除工作无明文规定,强制拆除无法律依据,无形中助长了违章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 4、缺少规划、设置随意,难以统一管理。由于历史原因和管理不善,户外广告缺少统一的广告规划和设计标准,加之设置户外广告的背景复杂,有政府部门设置的公益性广告,也有商业性广告,有在自有产权设施上发布的,也有租用他人设施发布的。致使城关地区的户外广告的设置较为混乱,未经批准随意设置广告牌现象普遍存在,尤其是主干道的沿街店招存在尺寸形式各异、一店多招、杂乱无序、陈旧破损等现象。要想改变现状,对户外广告按统一标准进行规范,一户店招的改建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绝大部份经营户(尤其是租房经营者)不愿接受,抵触情绪比较大,招商引资企业只愿接受服务,一时还难以接受管理,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进行统一规范管理难度确实很大。 二、目前我们在户外广告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 1、建立制度,规范设置。2007年下半年以来,我县先后出台了《芜湖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芜湖县户外广告位使用权出让办法》、《芜湖县城户外广告设施规划》。为县城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提供可操作性依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指导和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确需要新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规范管理,由当事人申请,经现场勘察,再根据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按照上下一条线前后一个面的原则进行设置,从而达到美化、亮化的整体要求。目前城关地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正逐步走向有序。 2、集中整治,重点管理。2008年市容局把城关地区的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作为市容管理重点工作之一。从市容市貌管理需要,目前已禁止在县城主干道悬挂商业横幅,只保留迎宾大道旗杆广告。截止6月份,已取缔了芜湖路、荆江路、环城路、湾石路县城过境段等路段的旗杆广告700个、绿化带内灯箱广告130个。对县城主干道(尤其是芜湖路)沿街店招进行摸底,对陈旧、破损、明显不符合要求、严重影响市容的店招,逐户上门进行宣传动员,劝其按规划的要求重新设置。目前已有40余户按标准对店招进行了重新设置。从6月份起,我们对城关地区大型户外广告牌进行了摸底登记,为下一步依法收回经营权打下了基础。同时,重点加强对新建商住楼立面管理,统一店招设置。在管理上立足一个“早”字,主动上门与物业公司或业主单位进行对接,为其服务,使立面广告、店招能够统一、规范、安全、新颖。目前有工业园区的中法商贸城、世纪广场商住楼、大塘新村商住楼和九尊世家商住楼的立面广告都按要求进行了设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统一规划,市场运作。严格按照《芜湖县城户外广告设施规划》,我们对城关地区部分地段广告位进行市场化运作,以竞拍方式对迎宾大道109根旗杆广告位、快速通道蟠龙加油站附近两座高立柱广告位进行公开出让。鼎力广告公司以23万元获得迎宾大道旗杆广告位三年的经营权;创新广告公司以13.742万元获得快速通道蟠龙加油站附近两座高立柱广告位五年的经营权。通过此次市化运作,从县城总体规划入手,在统一中凸显特色,既有技术上的具体规定,也有外观上的参考式样,从而达到审美效果与具体操作的统一,进一步提升了县城大型户外广告的档次。 规范统一且具有文化特色的户外广告设施,是城市景观体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城市特色化的重要标志,也是城市文化底蕴和城市精神风貌的具体体现,可以成为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为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的管理,促进户外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我们下一步将开展以下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户外广告设置面广、更换几率高,监管难度大,需要社会多方面的共同参与。要通过电视、报纸、电台、逐户上门宣传等手段,向广大居民宣传户外广告法律、法规及我县县城户外广告设施规划,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使广大经营者知晓并自觉遵守户外广告相关规定,按章办事,让全社会都参与到规范户外广告的行动之中。 2、加大整治力度。首先把好户外广告设置与发布审批环节关。其次加强日常巡查,加大查处力度。另外,结合创建芜湖路示范一条街活动这一契机,依照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芜湖路景观效果图对芜湖路户外广告牌、店招进行一次彻底更新改造,使之成为我县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3、强化市场运作。健全户外广告位有偿出让制度,按照《芜湖县城户外广告设施规划》和《芜湖县户外广告位使用权出让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前期户外广告位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结合县城实际,有计划的分期分批对城关地区户外广告位实施市场化运作,有偿出让。从而,既能提升户外广告的档次,又能有利于我县广告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出让资金又能用于沿街店招的全面美化改造。 4、加强统一协作。户外广告涉及的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户外广告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好前置审批工作,抓好源头规划,统一规范设置标准。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城市市容市貌将有明显改观,户外广告在美化城市的同时,一定能更好的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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