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提升户外广告档次的建议
编辑日期:2010/3/16  作者:管理员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案号:058
案由:关于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提升户外广告档次的建议
提案者:邓应好
 
  户外广告不仅是企业扩大产品宣传和影响的需要,同时也是群众了解市场信息、开展公益性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渠道。户外广告设置科学合理、有品位和档次,还能起到美化环境、展示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文素养等特殊效果。目前我县城关地区的户外广告设置仍然存在较乱现象、有的户外广告设置的档次不高,与我县县城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建议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提升户外广告档次。
  一、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环节。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服务。杜绝户外广告经营者到处跑、事难办现象。
  二、合理规划户外广告设置区位,提高户外广告设置档次。对不宜设立户外广告的地方、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户外广告坚决不准设立。适当设置公益性广告。
  三、加强对户外广告经营者的管理。对户外广告经营权公开拍卖或拍租,制止乱收费、滥收费。制定相关政策规定,鼓励户外广告经营企业做大做强,通过支持广告经营促进企业发展,推动社会进步。
 
县市容局办理情况:
  过去由于疏于管理,造成户外广告设置杂乱无章,店招大小不一、前后不平、上下不齐,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已成为县城户外广告管理一大“顽症”,不仅影响景观和整体风貌,甚至影响行人安全,并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芜湖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芜湖县城户外广告设施规划》、《芜湖县城户外广告位使用权出让办法》等。
  针对我县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档次不高这一情况,我局按照《芜湖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职责依法对县城户外广告设置进行规范管理:
  一是取缔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取缔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芜湖路、荆江路、环城路、湾石路县城过境段等路段的绿化带灯箱、旗杆等户外广告。对县城区22块户外大牌对照规划进行清理,符合规划要求的18块补办了许可手续,除缔不符合规划设施的4块。
  二是规范店招设置。结合争创安徽省首届文明县城,以《芜湖县城户外广告设施规划》为依据,以单体建筑为单位,按照“上下一条线、前后一个面、左右色彩相协调”的原则,对芜湖路700余户店招进行规范整治。今年在去年店招整治的基础上,正在紧锣密鼓对县城区其他路段按规范进行集中整治,整治后的沿街景观焕然一新。目前已整治了环城南路、荆江西路、延安西路、世纪大道部分路段等400余户店招。
  三是提前介入,加强新建门面店招的管理。加强对沿街新建建筑物门面装修管理,做到早介入、早规划,主动上门与业主对接,为其服务,使建筑立面广告设置做到统一、规范、安全、新颖。
  四是增加巡查密度,遏制违规广告。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坚持每天上路巡查,最大限度的把违规设置户外广告遏制在萌芽中。
  五是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对户外广告位进行拍租。依据《芜湖县城户外广告位使用权出让办法》,对迎宾大道旗杆、原一加油站围墙、芜宣高速公路芜湖县城过境段两侧高立柱等广告位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对外拍租,收取的户外广告费全额上缴县财政。
  六是增加公益广告牌的设置。目前已在迎宾大道,环城南路、芜湖中路、二中南山墙、芜屯快速通道芜湖机械工业开发区段等处设置了10余块公益大牌,大力宣传芜湖县,展示芜湖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是规范广告审批程序。在加大对户外广告设置日常监管的同时,采取措施,逐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程序。目前已对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实行“一站式”限时服务,一个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审批制度。即由市容局窗口统一受理(转涉及部门意见)、管理人员现场勘察、部门审核、局领导审批,工商部门对发布内容进行审核。
  八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广告档次。在广告监管中着眼于“寓服务于监管”,端正服务态度,帮助企业上规模、上水平,提高广告经营者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我县户外广告档次。
 
上一篇:2009年度优秀提案(6) | 下一篇:关于要求在都市花园安置小区附近建农贸市场的建议